关于开展推选 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2017-01-17
来源: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副理事长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文件精神,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决定参与2017年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按照既定的实施细则,将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材料审核小组和工作小组。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1、今年的推选渠道可以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推选和院士(提名)推荐相并行。

   2、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2、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的推选范围。

   3、年龄不超过65岁(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时间节点

  中国科协限定的报送材料时间为2月28日,因中间包含春节假期,故将我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的时间做以下安排:

   1月16日----给各分支机构发通知,各分支机构开始推选工作。同时协调酝酿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名单。

   1月26日前----以通讯方式就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名单征求常务理事意见。

   2月9日----分支机构完成推选工作,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至总会。

   2月10日----材料审核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2月14日----召开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2月15日—21日----对学会推选的院士候选人进行公示。

   2月22日—28日,齐备材料,上报科协。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请参照中国科协办公厅文件【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

  包括:

中国科学院要求的:

  《推荐书》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附件材料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附件材料1—附件6纸质件1套;

  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2份,提供者盖章;

  关于材料保密性审查证明2份,提供者盖章;

  光盘1张,内含所有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不大于50兆);

  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中国工程院要求的:

   《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光盘1张,内含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附件材料包括: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

  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

  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

  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推选单位可通过中国科协“2017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并与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

五、特别说明

  院士推选工作是科协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的重要举措,根据2014年我会参与院士推选工作的实践,切实感到严格掌握标准是第一位的。在填写被推选人获奖情况时,要注明获奖名称,如是否获得国家级奖励,并注明获奖排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推选工作的文件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推荐工作的要求和原则。

   特此通知。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二Ο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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